因工作事情两人发生撕打,派出所按治安条例以轻微伤害罚我50元,对方要陪她医疗费:1098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误工费120元。轻微伤害法医鉴定费300元。陪护的孩子的误工费车费1000元。经调解无效他以到法院起诉.我应该陪多少?哪些不应该陪?他并且在单位对我辱骂,进行人身攻击,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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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赔多少,不是律师可以回答的,需看对方在诉讼中提出多少,之后按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有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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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没有达到伤残等级并且后果不是很严重,那么其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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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当时情况双方均有过错,按比例担责.赔偿的项目均要有证据,无证据的不赔.精神损失不可能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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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