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东西不给退应该找消费者委员会、工商管理部门。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同意消费者退货产生纠纷的,消费者可以通过直接、打电话等方式向消费者委员会、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