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谢谢您能看我的问题请您帮帮我。 我在去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并参加了第一份工作在一家旅行社任销售兼计调,但是后来才发现老板很偏心换了工作,但是老板还有一些提成没有给我,是因为有2个团的团款他没有收上来。本来我让他自己写了所谓的条款(亲手写的没有盖单,但全部条款均是他的笔迹且签了名,不知道法律上承认不承认),让他保证在2004年12月31日前无论催得上来催不上来团款都要把提成给我,他自己也同意了。但是后来他有一个团的团款没有全部催上来,他亏了16000元,所以就不想给我提成了,我当时很生气,我想无论如何我也要把我应得的那部分争取下来。而且他自己写的条款上保证了的无论他是否催到团款都有要把钱给我的。所以我那天只得到了一个团的提成。另外我为了防止他不给我提成在条款上让他写上了他如果没有在12月31日前把钱给我的话就要赔我2万。去年年底的时候他可能怕我让他赔我2万让我写个账单发到他的邮箱,我发了邮件后他却一点音信都没了。之前我为了尽快了结此事,总是催他给我钱好像是个债主一样,他说感觉很不舒服,当然我也很不喜欢这样去做,所以自从我要来另一个提成后就再也没有催他,到现在了我也没有催过他,但我现在特别想把2万块钱要来

刑事案件
2005-01-21 13:22: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