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对方2个人打我一个 我当时打急眼了 不小心用刀捅伤了对面一个 我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0-11-12 11:07: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构成轻伤的话,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交通警察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络,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所涉及的罪名主要是:  (1)贪污罪。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刑法》第383条之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此外还应注意贪污数额与罪轻罪重的联系。  (2)受贿罪。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刑法》第386条之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行为。本罪关于数额的计算与贪污罪相同,此外还应注意经济受贿和斡旋受贿,二者都应以受贿罪论处。  (3)滥用职权罪。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刑法》第397条之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应注意的是构成犯罪的要件,注意罪与非罪的区分。  (4)玩忽职守罪。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刑法》第397条之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与滥用职权罪都是刑法第397条所规定的罪名,这里应注意二者的区别。
  • 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1)强制性。刑事责任是一种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国家强制犯罪人承担的法律责任。(2)严厉性。刑事责任是性质最为严重、否定性评价最为强烈、制裁后果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3)专属性。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的个人或单位承担,具有专属性,不可转嫁,不能替代。这与“刑罚止于一人”的思想和原则是一致的。(4)准据性。刑事责任是犯罪事实的综合反映,也是刑法规范的现实化,刑事责任为确定刑罚提供根据和标准。刑事责任一经确定,犯罪人和被害人均不能自行变更,更不允许所谓的“私了”。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故意伤人刀子捅判几年
刑事辩护 1712
狗因被第三人故意挑逗而咬伤无辜路人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民法典 1463
狗因被第三人故意挑逗而咬伤无辜路人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导致他人受伤需要赔偿吗
民法典 988
正当防卫导致他人受伤需要赔偿吗
教唆他人打架犯罪需要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 1249
教唆他人打架犯罪需要承担责任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24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32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3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6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2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