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三间店面屋,房产证是我母亲所有,母亲已过世多年,没有写下遗嘱。后来店面屋烧毁了,在重盖房屋时,因为我父母有儿女五个,我是大儿子,五个兄弟姐妹要求平分店面屋,我父亲就写下了分拍书,把烧毁的后的地基分成五分给五个兄弟姐妹,但分给我的那一分由于其他原因(不是丧失继承权这个原因)分给了我的二儿子(烧毁后房子是我所盖的)。现我父亲也过世了6年,这么多年过去了,由于要拆迁,我的二儿子想一个人独占,现在我也年过60,无生活来源,我想问一事,我父亲所立的分拍书是否全部有效,我父亲能否全权处置我母亲那一分财产,我能否按法定继承我母亲的那一分。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