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有一处房产是我父亲单位的房改房,房产为我父亲名子(我母亲把她单位房子上缴后,父亲单位才分给的这处房子),05年父亲去逝,我父亲在我妈妈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下遗嘱给我侄子(我父亲96年瘫痪在床,没有语言表达能力,且全瘫,母亲一人照顾其病逝(上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我母亲做为财产共有人难道没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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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的情况下,该遗嘱只能针对你i父亲享有的该房子的一般产权有约束力,对你母亲的那一半没有约束力,你母亲也享有该房子的一半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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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从你描述的情况分析该房产应该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这份遗嘱对你母亲的那一半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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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各享有一半的份额权利。你父亲立遗嘱只能处分其本人享有的一半份额的财产。因此,其遗嘱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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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套房屋是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无权处分属于你母亲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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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不够清晰,建议与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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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