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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是武钢幼儿园的普通教师,现有一事要向您请教。往年我们教师寒暑假一直都是采取轮休,从未引起家长们的异议。可2005年我们幼教中心的领导颁布的改革举措之一就是取消轮休假。领导们的理由是《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十八条幼儿园在当地小学寒、暑假期间,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自定。武钢工人不放假,因此幼儿园教师也不能休假。依据《教师法》,我们应享有的待遇和权利都没有得到保障,难道企业改制就是牺牲广大群众的利益吗?我们不清楚他们的做法是否对我们的权益造成侵害?我们本就是企业中的弱势群体,面对此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05-01-14 16: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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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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