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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253/天

合同纠纷
2020-11-07 05:42: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懂你到底是要表达什么
  •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据此,你应该可以算清你应得的加班工资,一并向用人单位索赔。
    2、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你还想继续干下去,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你不想在这干了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公司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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