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02年4月外出到南安市打工,在回来途中不幸被一辆货车撞死.经交警鉴定我父亲不负任何责任.但货车司机却拒不赔偿.我们只好把货车司机告上法庭,法院于2002年9月判决对方需赔偿我方共5.8万元,可是对方在谎称回家(重庆市)取钱后却没了消息.南安法院委托重庆市梁平县法院强制执行,可梁平县法院却说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事隔3年的现在,我家还一分钱也没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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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当地梁平县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对方确实无收入也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则你家一分钱拿不到也属正常,但实践中当地法院往往尽力保护当地人利益,往往敷衍了事而不去查找对方财产和收入,导致你方执行不到对方财产.建议委托律师前去调查对方财产收入等状况,催促法院强制执行,否则告到当地人大政法等部门处理.具体请来电咨询:0592-8779218\\13600940999\\3930348付律师(如委托我,则先只收取两次去重庆差旅费用大概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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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