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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上班期间不小心被老板的货车给撞了,碾压左小腿,导致截肢。第一时间我们也没有报警,老板说不要报警让我们私了,这期间所有的住院费用以及生活费也是老板付的,并且是以自费的名义住院,没有走社保和工伤保险,也没有工伤认定书,没有报警,之后如果再做伤残鉴定的话是不是只能以交通事故的名义来做这个鉴定了?因为关于工伤的所有证明我们都没有

交通事故
2020-10-30 10:57: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对于工伤纠纷的处理,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为宜,一般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工伤待遇一般会根据级别进行确定相应的赔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工资标准、治疗情况等因素计算赔偿。伤者可争取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等多项款项,工伤赔偿项目很多,建议你在当地律师帮助下处理。
  • 你好,这个事情可以认定工伤的
  • 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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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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