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但是需满足的条件为:原告在买受人催告交房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然不能交房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一个情况下,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一般确定为三个月时间。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