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工地右手大拇指被电锯锯掉前一关节,已有一个半月了,和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公司没给我。据公司领导说已给我做工伤认定申请,但一直没有消息。现在出院医生给我开的休息假期己到了,我要不要去上班,如去上班对今后的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影响?

劳动纠纷
2020-10-29 10:33: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出院就可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章鉴定程序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因工受残待遇(五至六级)    基本模式:(1)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2)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伤残鉴定个人可以申请吗
工伤索赔 2510
离职证明公司不给开怎么办
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公司不给开怎么办
公司章程变更后需要备案吗
公司章程变更
公司章程变更后需要备案吗
公司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清算程序
公司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89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40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00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880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19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79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