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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业在破产程序中,已指定管理人,职工基本生活费是向管理人债权申报项目还是债权登记?谢谢

婚姻家庭
2020-10-29 14:13: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债权申报,是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公告后,债权人依通知、公告的要求,持有效的债权证明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登记债权的行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对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无财产担保债权的申报,应当分别登记。”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当指派专人负责登记造册。”  上述法律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应由人民法院指派专人负责,按债权有无担保分别进行登记。登记债权,是人民法院的责任和义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履行。但是法律还规定,已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债权登记工作。  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登记,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下列要求申报:  1、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债权证明;  3、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四、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明确记载下列事项:  1、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开户银行;  2、申报债权的数额;  3、申报债权的证据;  4、申报的债权的担保情况;  5、申报的具体时间;  6、联系方式;  7、其他情况。
  • 如果破产,破产管理人(以前称清算组)应将职工的养老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列为首要的支付主体,如果单位未这样做,那你可依法向单位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缴纳养老保险等责任。现在,你可与你单位其他职工联合起诉,委托律师,要求其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我们已做过多起这类案件。如有不详,请电话咨询。
  • 破产债权应如何申报: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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