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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处**村的房产(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当时我和开发商签协议时是80.9平方。9月底房产证办下来,上面是79.45平方。开发商补贴了我2千多元。今年8月份,我将该房屋售予吴先生。协议上面积为81平方,总房款2700*81=218700。约定先付15万,最终过户付清余款。房产证下来后,他也知道了面积变为79.45平方。11月初,他要求过户,说要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当时土地证还未办下来。我知道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两证齐全,因此起先不同意,因为他没法及时付清余款。后他一再跟我协商,我们就同意过户,并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土地证下来后,2004年底之前他付清余款,我给他土地证。但是到了年底土地证下来,该他付钱的时候,他提出房产证面积小于81,要我们退还1.55*2700的房款,否则拒不付钱。请问我能否成功起诉他?还是我必须退还那部分房款?我觉得,他既然已经过户,就已经表示对面积无异议,况且还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现在又反悔,不是彻底的违约么?

其它综合
2004-12-28 17: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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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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