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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月我向甲方购买机器,甲方要求我先付一万,我就要求甲方出具厂家的委托书和厂家的合同(我与医院签的)于是甲方给了我委托书及合同,但我于2006.10月在甲方处得知那些都是他花钱伪造的. 2006.3月初我与甲方签定合同,注明了他所提供的合同必须是合法的.(结果合同是他违法的来的)我于两天给甲方打了一万定金. 2006.4月初甲方将机器安装到医院,结果我与医院都发现机器不是新机器,于是拒绝予以签收.(后来我从朋友处得知甲方有两台翻新机器一直在找买家) 2006.4月底甲方再次运了一台机器来,我和医院都没有发现机器有问题,于是我将余款四万元付给了甲方. 2006.7月份,我发现机器质量有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006.10月份我从甲方处得知合同和委托书都是甲方买的,他自己都说了那是违法的. 2007.3月份,机器因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给质量监督局给查封了 存在几个问题,好劳烦您解释一下: 一:甲方跟本不具备合同屡行的实际能力:我与甲方签定合同时约定货物必须是新的及所提供给我与医院的合同必须合法(但甲方所能提供的机器是旧的,合同是假的,他自己都知道这是违法的,我有甲方的录音2006.10月得知)   二:我要求甲方给我合同及委托书与医院签了以后,再与他签定合同及付定金.  甲方就给了我违法的合同,然后我与医院签了合同后就与甲方签了合同及给付了定金 三:我于2006.7月发现机器不对劲.并于2006.10找甲方理论,甲方说合同是非法得来的,间接承认自己之前有两台旧机器.并在与甲方的医院发现一台与卖给我机器一模一样的机器,但甲方就不承认机器是旧的,于是我将甲方医院的机器告到了药监局,甲方在药监局还没有来得及查的情况下,换了一台机器  我因被甲方欺诈花5万元人民币购买5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我不会花5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5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甲方使用欺诈手段使我陷入错误认识骗财,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不是吗? 此案中甲方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吗? 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吗 是骗取我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是诈骗罪吗?

经济相关
2007-04-02 20:01: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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