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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跟员工签了一年的合同,没到期,被辞退该怎么赔偿

合同纠纷
2020-10-30 15:01: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单位在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辞退员工,属非法辞退。那么,这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获得赔偿吗?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由此可知,即便用人单位具备辞退的法定情形,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否则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那么,具体来说,当没有书面通知突然遭到辞退我们可以要求怎样的赔偿呢——  一、代通知金  其实,所谓的代通知金,主要是借用港台的说法,而运用到我国的立法上即是指上文提到的,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而关于代通知金的标准,则主要按照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工资标准而确定的。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并非只要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都可以通过支付代通知金来弥补,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能适用。  二、经济赔偿金  在没有提前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被非法辞退,除了能够获得代通知金外,劳动者还可以要求获得一定经济补偿,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至于具体的经济补偿则是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中对用人单位非法辞退行为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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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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