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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房屋是企业破产遣留下的房子,有发票,但无房产证,要如何办理房产证

房产纠纷
2020-10-25 13:30: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产证一般情况下,应由房产管理部门发放房产证。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一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由某一个机关统一发放。
  •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明确买受人与出卖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合同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义务的履行,重点在于考察其开始去登记机关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这一行为。当然,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仅仅是出卖人履行办理房产证行为的开始而非结果,完成办理房产证即过户登记的完成方是合同的目的。如果由于出卖人原因在合理期间内不能完成产权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不能办理房产证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法院在判断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责任归属时首先参考的是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因此,为避免发生这样的纠纷,建议您邀请律师为您审查合同,把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方式、逾期办理的责任承担、不能办理的责任承担在合同中做出有利于购房者的约定,这样能够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破产流程是指从启动破产程序到破产程序终结的一系列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参与者包括法院、债务人、债权人和管理人,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申请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行为,这是破产程序启动的标志。在收到破产申请之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2、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享有的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
    3、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4、重整,这是新破产法参照国际先进立法模式引进的新制度,重整的开始既可以是在破产申请之后,也可以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不是必经环节)
    5、和解,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人延期还债、减免债务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和解也可以在破产申请之后,或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开始。(不是必经环节)
    6、破产宣告。债务人即可能因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由于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也可能因为重整程序终止或者和解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7、破产清算,法院在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之后,即由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
    8、破产终结。破产终结即可能由于破产清算完毕而导致,也可能由于重整的结束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而导致。
  •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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