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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超生的孩子可以送养吗?

婚姻家庭
2020-10-19 01:33: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
    3、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
    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
    具备送养条件之后,送养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否则送养无效。
  • 对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应由生父母作为送养人,并须明确送养意愿。生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
    送养材料的提交方面也很严格,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必须提交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生父母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生父母以外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或办理涉外送养的,均须提供相应证明。
  •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了婚的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地,我国《收养法》第4条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第10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据此,送养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生父母双方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之一是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双方一致同意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者例外。

    就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虽然你常年在外打工,但由于跟家里有联系,故不属于查找不到之情形。在能够联系上你的情况下,前夫没有征得你的同意,擅自作主将孩子送养给他人,显然违背了收养关系的成立条件,该收养关系无效。

    据此,你现在可以向收养人说清楚上述规定,要求领回孩子。如果仍被拒绝,你有权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要回你的孩子,从而恢复你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权利。
  •   依法生育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按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不履行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生育条件而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夫妇违反国家规定超生孩子,有关部门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法律依据。   按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公民不能随便送养自己的孩子,因为这样会逃避法定抚养义务。只有存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生父母才能将子女送养他人收养,而且要使收养关系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由双方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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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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