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2004届应届毕业生。2004年1月7日就找到**软件部的工作。一直工作至今。进来因为我母亲身体不好,上周四即2004年12月9日,我给我们软件部经理袁**打电话,要求转天12月10日请假一天。请假后,由于父亲不在家,我周一即12月13日也没有去上班在家照顾母亲,14日去上班的。但是13日没有向经理请假。14日到岗后拿假条让经理签,经理看了看说回来再说。我就连续找了两天。今天即12月16日,经理找我,竟然要求劝退,原因是我周一无故未来上班。我和公司是8月1日签的合同,到期应该是2005年7月30日。公司制度规定连续三天无故不到岗就解除合同。即便真的按公司制度走,也不至于将我开除,只能说是旷工,扣发300元工资。我打电话反映到上级的张**经理,他的答复是公司想解雇一个人理由很多,可以说我不到岗无视纪律,耽误工作等,或说公司正常裁员,我不服气,又不知道还能反应什么,所以求助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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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为你的遭遇感到同情,对此事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建议提供有关证据要求单位公正地对待你的情况.欢迎以下列方式与我联系,愿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前请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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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