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们兄弟5人,我数老小,因父母年纪大了,没留有财产,只有那二亩地了,05年父亲过逝后,我们兄弟4人把母亲接回家临结养了,之后,因老大不在了,老二做主,给兄弟几个说老了没啥财产,两位老人地都归老小,谁都不要了,几个哥哥加侄子们都默许了。至今母亲也去世3年了,今年我给老四因在地里言语不和,他现在要分老人地。
请问,都过那么长时间了,土地确权都在我的名下,,他们还有没有权利分我的土地。假如暂时有权利分我的土地,啥时候他们不能分我的土地,
谢谢了!
-
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