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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劳动者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同意,到期劳动关系即解除。如用人单位不结清工资,或者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或者未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失的,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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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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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你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你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具体情况你可以进一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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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离职之前,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或者未获得上级对您的辞职申请的许可了吗?如果您没有而擅自离职给所在单位造成损失的,所在单位是有权利让您承担因您离职给其造成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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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呢,您可以向劳动仲裁都的举报,可以向劳动委员,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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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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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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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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