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04-9-6至9-29于一家私企任职,老板以试用期为由拒签劳动合同,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车补、话补各100 。所有工作交接完毕离职时老板让10月15日去公司领工资,去领时却以工作不到一个月及按公司惯例为由克扣工资,只发车补 、话补共计163元。

刑事案件
2004-12-21 07:10: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