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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句话:两年之内不与原客户联系。这算是竞业协议吗?且写这份保证的时候也没有得到过补偿。另:您说的造成严重后果,怎么样叫严重后果呢?原老板丢失了这个客户并不能算是什么严重损失吧?因为这个公司并不是客户唯一的选择啊。

证券投资
2004-12-08 21:31: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