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某维修站的一名维修工,现咨询一个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有一位顾客修一台电视,等零件等了两个月还没到,这在法律当中应该符合吧?等零件的最长期限是90天,可是那天他领着记者到我维修站来偷拍,并且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拍下我给顾客拆机的情景,未经我的同意就报告媒体,请问对于我个人的权力来讲是否符合?而且这期间记者曾给维修站打过电话,说拿五千块钱就不播,如果不拿就播,我们没给就直接给播了.再请问这又符合法律吗?

刑事案件
2005-03-26 19:09: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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