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的家装公司上班,公司拖欠上个月工资,并且拖欠我因工车费32.5元,于04年12月3日我追要我的工资和车费,公司总经理称没钱,让我回家等他有钱再通知我。今天上午我到公司要钱,依然不给。在无奈之下我把公司的一台电脑上的主板、CPU、内存条和硬盘拿走。准备把工资和车费追讨回来最后给他送回去。下午他打电话让我把东西送回去,否则报警。其后我接到一个自称是天山区派出所的警察的电话,威胁我把东西送回去,不然给我好看。后通过当时在公司的其他同事了解到,此警察是公司兼职会计的丈夫,而且不是什么天山区派出所的。根本没有这个派出所。而且管辖这个片区的新民路派出所也没有得到任何上报要解决这件事情。除此之外,我还了解到公司让我把东西送回去,其实已经和那个警察(会计的丈夫)串通好了,计划等我到了公司把我关押起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