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媳妇11月10号晚六点窜门为由外出。二天二夜无消息。我后终于打听到她在武昌与一网友同居。我叫她爸妈上门去找。她与网友一起跑了。11月21号她打电话给我弟弟。原来她在住院。她在网友的陪同下去做人流。术中子宫穿孔。肠子刮破。由给她做手术的诊所将她送往人民医院抢救。做了子宫修补术。肠子现在还在外面。大便也从放在外面的肠子排出。样子惨不忍睹。我们家也一直没去看她。后来我还是在12月1号3号去看了她两次。诊所给她出了一万三千多的医药费。听说今天我弟媳妇要与网友分手。结果网友毒打了在病床上的她。护工和护士都劝不住。手术是网友签的字。我是恨死我弟媳妇了。但我还是同情她。她才二十岁。还有一个一岁半的女儿。顼在半死不活的。我们家是不会要她了。可是她的健康让诊所给毁了。叫诊所写一个书面的承诺她们不写。只出钱看病。她要等三个月后将肠子放进肚子里去。还不知会么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