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31签订了收购土地的协议。甲方承诺于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七日内将补偿款打到乙方账户,然后乙方在2020.09.10前将所属坟墓迁移,但在签订协议之日起过七天甲方都没有拨款,所以乙方没有在9.10日前迁坟。现甲方以乙方不如期迁坟为由,减了原定补偿款的一半,这是否合理,甲方是否存在先违约行为,乙方因甲方没有如期拨款而不在9.10日前迁坟这个行为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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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需要迁移坟墓的,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混凝土坟2000元;砖、石坟1500元;土坟1000元;尸骨罐400元。第二十六条 征收土地范围内坟墓的迁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当补偿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偿。墓主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迁移坟墓;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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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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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