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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1月3日,产下一婴儿,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婴儿生下4个小时后,窒息死亡(简略叙述如下):1. 医院产前检查未检查有异常情况,一切检查结果均示胎儿正常;2. 待产时,羊水先破,18个小时,由于医院缺人护理不当,到可生产期,也无人引导;3. 产中,产房出现半个小时无人情况,此中出现胎心报警,而医生未发现,造成处理不当4. 产程超长达6个小时

损害赔偿
2004-11-30 10:14: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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