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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公司在香港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市,销售原始股,之后销售,如果行情不好,销售效果不理想,公司负法律责任吗?

知识产权
2020-10-19 05:26: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知识产权销售对以后的知识产权代理当然会有帮助。  1·知识产权销售是一个广义概念包含了商标及专利版权的销售模式;  2·以商标或版权业务为例,这种销售主要为电话销售,因其代理费用不高,提成也不高,所以这个建议不要做了;  3·专利业务单价相对较高,还算客观,有前途发展,但是需要个人掌握一定的理工知识;  4·需要看清公司是否具有专利代理资质,如公司可发展贯标等业务的话,那么这个知识产权销售则是比较有前途发展的。
  •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取得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的发明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有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具有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它必须具有为人所知的客观形式,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确认;  二是智力成果是创造人发挥自己的智力、智慧和艰苦劳动的成果;  三是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  专有性,即排他性,是作者、发现人、发明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性、排他性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非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他的智力成果。时间性是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即丧失效力。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的有效的地区范围,任何一个国家所确认的知识产权,只在本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效力。这种严格的地域性特征是由智力成果极易传扬,又可利用而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 产品制造厂商如果收到了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通知,应当立刻停止生产销售有关的侵权产品,但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视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具体情况而定。1、厂商明知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生产的,知识产权人可以要求其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能确定损失金额的,赔偿损失金额;如果损失无法确定的,以侵权方的侵权收益作为赔偿。2、厂商因客观原因不知道该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属于善意侵权的,只要在收到通知后停止生产销售即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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