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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伤残赔偿金是按照合同上的工资?还是自己实际工资赔偿

合同纠纷
2020-09-16 22:15: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按本人实际工资赔偿
  • 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参加工伤保险时提交的合同数算;参加工伤保险,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实际工资的,按仲裁裁决数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劳动仲裁,裁决按实际工资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包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所以,计算实际工资,应当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或者是职工利益受到侵害之日前12个月的工资总收入的平均数。如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工资总数除以相应月份数的平均工资。所以,如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应当主动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工资数的证据,例如:公司同事的证人证言、对公司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员的电话录音录像资料、下次发工资时的录音录像资料等。证据是决定赔偿数额多少的关键。
  •   一、故意伤害应该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二、赔偿途径:
      1、双方协商;
      2、构成犯罪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不支持精神赔偿。
      3、单独提出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等刑事案件审判完毕提出民事诉讼。
  • 公司不得无故对员工降职降薪,必须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待遇进行发放,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员工因此离职的,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员工要是在其中受到了利益损害的,那么建议可以及时收集证据积极去申请仲裁解决。《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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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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