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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回去上班,调岗位,降低原有薪资

合同纠纷
2020-09-16 05:41: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哺乳期调整工作岗位为由要求其离职,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改正,如果单位拒绝改正,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哺乳期,除非劳动者有违法违纪等重大过错,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应征得劳动者同意,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

    哺乳期: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哺乳期的特殊保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哺乳期内的特殊保护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但并没有规定不许调岗。关于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调岗分为双方调岗和单方调岗。双方调岗: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单方调岗:用人单位有三种情形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2、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3、劳动者因工致残达到在一定等级范围,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合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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