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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租的房子,签了一年合同,交了半年房租、一个月押金和一年的物业费给房东。但住进来才发现房东已经3年未交物业费,因此也影响到我在物业租赁停车位(物业说房东交了物业费才给租),这种情况我可以提前中止合同并要回租房押金和一年的物业费吗?

合同纠纷
2020-09-19 07:01: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租房的押金作用
    1、你向房东租赁房子,你和房东自己是租赁合同关系,你遇见的情况在《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 。
    2、根据《合同法》第217条,你应该按照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你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对地板要怎么保护,那么,由于木地板被桌子划伤是正常现象,按照第218条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煤气灶上的油印,排烟罩上的油滴,木质门上贴画留下的不干胶印,都是可以通过搞清洁去除的,你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赔偿。
    3、押金是在担保法里面规定的,如果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东就不能扣你的押金。
    4、如果和房东有纠纷不能解决,建议你找所在辖区街道办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所,他们是专门负责出租屋管理的,可以找他们调解。
    5.押金另外作用,如,你没有缴纳适用住房期间约定需要缴纳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等费用,房东可以从你押金扣除以上费用,从而减少自己损失。
  • 这主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是怎样约定的。如果你们约定的是提起一个月通知房东,那就是你们违约,如果当时合同上没有这方面的约定,你们的做法是对的,房东没有权利扣押金。从你所描述情况看,你们没有违约,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你们可以要回自己的租房押金。建议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提起诉讼解决,诉讼请求1.要求全额退回押金。2.要求赔偿为要回押金的交通费等费用。3.要求房东承担诉讼费。
  • 其一,合同在成立并生效后,各同各方当事人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行为与合同中的书面约定相违背,那么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你方与房东之间的合同,双方都应当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房屋租赁合同基于出租方与承租方而存在,因而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承租方违约,那么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房东不愿意不交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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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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