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房产过户方法如下:
1、配偶死亡时留有遗嘱:配偶死亡且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配偶的,有需要的话,健在的一方需携带身份证、遗嘱、死亡证明书,产权证等资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2、配偶死亡且留有遗嘱将
房产遗赠别人:配偶死亡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别人的,受赠人接受赠与需要过户的话,健在的一方需配合到公证处办理
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
继承人带上所需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配偶死亡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配偶死亡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协商房产归属及补偿问题;协商之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要房子的继承人带上所需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