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系工商注册的合法公司,当时租赁厂房时同房东另一公司协商好,管理费每月300元交给他们,现在租赁时间快二年多了,现在突然居委会又来收什么综合管事费.我们不交原因是我们每月都有交管理费给出租房子的公司.这个公司也每月向上合村交管理费(因为是上合村的地).这样居委会就把我们起诉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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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个问题要解决:
(一)居委会收取综合管理费有什么依据?如果没有合法依据,可拒绝摊派.
(二)如果该管理费应予交纳,则根据你司与房东的约定,由房东来交纳.
(三)如果居委会起诉了你公司,可要求法院把房东追加进来,做本案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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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