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请问律师。我是通过劳务公司进入厂子干活的,工作了8天。手指就被挤伤了,把手指盖都被挤没了。劳务给上的人身保险。我想知道保险公司是怎么赔付我,还有劳务公司是该怎么赔付我工伤。休假期限是多少天多长时间?误工的工资每天是应该给我怎么算工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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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进厂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则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进行支付。商业保险的赔付是根据投保的保额的,这个需要您跟上商业保险的公司进行沟通。即便没有投保社会保险,也应该给您到人社局进行工伤申报,并享受工伤待遇,由于没有社保,所以工伤待遇应由企业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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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您好,请问您的单位给您认定工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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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八级伤残赔付标准: 根据amp;lt;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amp;(GB/T16180-2006)判断应该为十级,但具体的伤残等级应最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劳动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省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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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劳动仲裁期间该发的工资要能够及时的发放,只要劳动者还在单位正常工作,单位就应该要正常发工资给劳动者。
员工工资的正确计算方式是:出勤天数乘以每天的工资。
每天的工资=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底薪除以21.75。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
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
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
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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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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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谁签的合同,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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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也就是养病期间的工资,具体期限可以根据医嘱,也可以跟单位依法共同确定。同时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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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先报工伤,然后才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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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