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所得个人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二、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
征收;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等。其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三)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四)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