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打架,双打均没有构成轻伤,去了警局接受和解后,如果另一方出现身体问题,还要继续追究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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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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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调解没有一定的标准,只要双方都觉得合适,可以接受就行。
一般来说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补贴费,交通费,以及一定的营养费,可以向派出所咨询具体情况。你现在所花的钱都有单据,可以作为凭证,但后续还需要花的钱要有个概念
另外,如果在纠纷中双方都有过错,则需要适量减少对方的赔偿,达到公平的效果,如果是在调解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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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伤情以及情节而定,轻微伤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轻伤及以上则构成
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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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医疗费(凭发票计算),误工费(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陪护人员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生活费(住院期间伤者和陪护者的生活补助,根据该地标准计算),伤残等级赔偿费(有计算标准),营养费(双方协商,没有标准),交通费(凭车票),后续治疗费(医院有出院建议)。以上这些费用加起来就是最少的赔偿费用。这是判刑也要赔偿的费用。轻伤可以判3年以下徒刑。轻伤属于自诉的刑事案件,也可以私了。在派出所主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就私了了,案子就结了,不在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要私了,在经济赔偿方面就要适当大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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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