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由于当事人都在同一单位我首先主张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因为如果诉至法律可能会涉及犯罪问题。
第二,如果协商不成只能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如果他是明知是单位的资金而占为已有可能会符合 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也可以直接以不发得利为由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有不明白可以电话咨询13193435868或0374-698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