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打架三个人一团伙,其中有个孕妇,他们先动手我出于自卫反击,导致一名人员轻微伤(头上也就是一个胞),这就属于拘留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吗?我脸上也有抓伤,口子不是很大,没鉴定出来轻微伤,还想请问轻微伤怎么鉴定的。

民事相关
2020-10-25 13:33: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报警并及时去做伤情鉴定,如构成轻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未满14周岁的人或60周岁以上的人3)、多次殴打一人或一次殴打多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综上,你问题描述为“打人至轻微伤.....将双方送到看守所?”你问题描述应当存在错误,因为,司法实践的原则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的原则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伤二级或以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的原则处理。再说,你问题表达的为“将双方送致看守所“,难道受害人也被送到看守所么?除非是互殴,对方将你殴打致轻伤,对方被追究刑责,才会送至看守所,如果是行政责任,则仅会送至拘留所而已。将受害人殴打致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被行政拘留,仅送至拘留所,而非看守所将受害人殴打致轻伤二级或以上,被刑事拘留,会被送至看守所如果双方为互殴,则双方都会被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处以行政拘留。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多长时间才能判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判决。这个期间一般六个月左右的时间。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