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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2年6月于一女子谈朋友后因发现两人个性不和提出分手,该女子不同意,于2003年9月25日找三名男子将我胁迫了去逼我写了一张六万元欠条给她,当时因为受到了人生威胁没能及时报案,同年的10月8日该名女子在次找了几名男子把我绑走,胁迫我要和她结婚,后因我父亲找到我才把我解救出来.因为再次受到人身威胁我与当天报的案,但公安机关只是备案没有处理,现在该女子把我当时写的欠条告上法庭要求我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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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1 16: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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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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