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的朋友们;请问我家房子是我太爷爷申请盖的房子;申请单上有我爷爷、奶奶、姑姑和我,爸爸,妈妈名字;姑姑后来出嫁了;户口也在一起了;太爷爷去世了!爷爷把房子户主改我爸爸名字了;后来爷爷、奶奶、爸爸都去世了!现在拆迁姑姑想回来分房;这样姑姑有没有权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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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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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即使姑姑嫁出去,也是爷爷奶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利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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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一下是什么时候更改的,具体情况可以详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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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其他原因导致你姑姑继承权丧失,你姑姑有权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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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具体的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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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有点复杂,需要分家析产,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姑姑不会有太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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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