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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前签订合同时,只写了试用期工资,没有写转正后工资,注明按“工资实行月薪制及年终绩效奖金分配制度(月薪及年终绩效奖金已包含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具体标准按照甲方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及乙方试用考核后的岗位等级确定,其中乙方的月度岗位工资及绩效奖金分配办法根据甲方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执行。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离职或因乙方违反公司规定的制度被辞退,由于乙方未能完成当年绩效目标,故年终绩效不予结算”。 现在公司要拿出现有工资的10%当绩效工资,如果不合格扣除这一部分工资。已下发文件并收集意见,试行期没有提出异议,扣除绩效工资是否合法呢?

合同纠纷
2020-09-03 03: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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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绩效工资是奖金的另一种称呼,是指单位在基本工资之外额外支付的工资,所以因为员工工作原因全部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规的。是否合法应由以下因素决定:1、关于扣减绩效的规定是否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假如没有,这项规定就不合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2、你在入职前公司是否告知你关于绩效工资如何扣减的规定,假如没有,这项规定对你来说不合法。《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3、关于扣减职工绩效工资是否向职工告知并提出绩效改进方案,假如没有虽然合法但不合理。以上三条若公司有一条没有做到你就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提起诉讼。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但是对于什么是岗位(职位)工资没有明确的进一步规定,因此,如果双方对岗位工资有明确约定,按合同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岗位工资,合同仅仅约定基本工资、津贴、全勤奖,则基本工资、津贴、全勤奖都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因此,用人单位在确定计算基数方面享有较大的灵活余地
  •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
    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天数×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200%;
    休息日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天数×200%;
    平日延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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