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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9年因为朋友遇到困难分几次借给我朋友几千块钱,过了一年半了她还不了钱,给我写了份欠条。内容只写欠了多少钱什么时候还完,虽然按了手印但是她按在空白处的,没有按在名字上。这样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债权债务
2020-09-28 08:16: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只要签字和手印是真实的,就有法律效力
  • 债权人可以通过欠条向债务人追债。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 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   在复印纸上印上的欠条的效力有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债务人认可该复写纸上欠条的效力,那么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由约束力;  第二,如果债务人不认可该复写纸上欠条的效力,并且无法与原件核对的情况下,不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如果债务人不认可该复写纸上欠条的效力,但是可以与原件核对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 情况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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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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