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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贷款办理完之后,每月进行还贷之后,售楼处通知我回去进行和银行之间的贷款抵押,说是银行将资料交给了售楼处让他们通知我。合法吗

房产纠纷
2020-09-04 21:40: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携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贷款人现工作单位出示的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
    2、如个体户和公司负责人则出示营业执照和股权证明复印件。
    3、还需要个人收入证明原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婚姻状况证明。
    4、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到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网点信贷部,会有专门负责此业务的客户经理接待贷款人。
    5、审核期一般为7到15个工作日,通过之后网点会通知贷款人到网点办理放款及还款用的借记卡。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办理贷款后,贷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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