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20左右,我推自行车下班已过路口,靠右行,我前方一辆驾校小车要左转车开到我前方,为避让小车时,我身后一辆直行货车将我撞到小车右门上,造成骨盆粉碎性骨折,住院75天,交通大队认定小车负次责,货车负主责,我无责。4个月后,交通大队调解书三方已签字,打下了欠赔偿款的欠条。负次责的已在规定日期负清了款;负主责的到期不付款,理由是保险公司对他的赔偿太少,他要起诉保险公司和他车子挂靠的单位,他咨询过律师说,这官司他不交诉讼费,由我起诉时,他再推翻交通大队的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