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方要求赔偿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诉讼。协商是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调解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诉讼程序可分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依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