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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的共有房产出租,女方代替男方签字。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给房屋托管公司,请问合同有效吗,可以解除合同吗,托管方又把房屋出租出去,男方能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吗。能主张合同无效,赶走租客吗。

民事相关
2020-09-14 22:52: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效力待定,只要一方不同意就是无效
  • 如果有法院文书或者公证处公证书就不用对方签字;这类案件我接触过,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按照财产分割照顾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离婚债务分割也因此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债权人,不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因此,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首先可以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避免债务分割后,另一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协议,起诉你偿还债务。
  • 《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这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形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权利
    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违法建盖的房屋出租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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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