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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今年十七岁,在一个电子厂里上班,前两个月查出自己怀孕了,然后我去给主管辞职,给他说我最近身体不舒服,然后想辞职休息一段时间。他就说让我给他看依据,然后我就给他看了我两个星期挂号收据单,然后他说让我重新去检查一次,然后再给他开一个证明,然后商讨了一番过后,他就让我九月底离职,当时也没想那么多,也就答应了。后来前几天突然小产了住院给主管请了假,主管也没说什么,也就说,可以,好了再来。然后医生建议要回家调养一段时间,然后今天主管又找我拿病例单,但是毕竟是怀孕流产也不好让大家都知道,我觉得这是我的隐私,毕竟工厂人多口杂的,我就提供给他一个我什么时候住院的时间还有名字医院给他看了一下,病状什么的就没给他看,他现在意思就是不给他病例单,就要扣我的工资,或者是给我打旷离,扣我所有的工资,请问这是可以的嘛?

劳动纠纷
2020-09-01 17:37: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权扣除工资,离职是你的权利
  •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工资,违法私自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一般劳动者离职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行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员工应当收集劳动关系存在的一些列证据来证明,从而确保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乃至法院起诉等方式将自己的工资要回,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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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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