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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三联系清洗空调的商家,周*师父上门清洗四台,晚上使用时,三台漏水,并把我家的木床沿被水泡坏,联系商家,周五派原师父上门处理,仍然两台漏水,再联系商家,商家态度恶劣,说要我起诉他,要我告他,说清洗空调漏水是正常的。我诉致消费者协会,约今天双方10点在消协,商家当着工作人员辱骂我,数次站起来手指着我辱骂,后面消协的工作人员叫我先出去避开,他们单独跟商家沟通。最后,商家出具了一份调解书要我签字,说无法调节,要我走法律途径。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0-12-01 05:49: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当消费纠纷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或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仲裁不服时,均可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打消费官司。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以上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
  • 经营者所在地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消费者协会组织机构: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是理事会。理事由各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下同)以及各有关方面的消费者代表协商推举产生。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的日常工作由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秘书长、副秘书长专职管理,并向会长负责。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经费由政府资助和社会赞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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