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一直有一块闲置的地皮。这地被买走之后开发商未经本小区居民同意私自将小区的围墙给拆了,而且将打桩机开进距离居民楼不到1米的地方打地基。小区居民要求开发商恢复原来的围墙屡次糟到拒绝,小区居民要求签定关于房屋破裂、坍塌的有关责任的协议同样糟到拒绝。
请问开发商这样做法是否违法,小区的居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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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的行为没有相应的政府批准手续和规划许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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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经全体小区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打桩施工,致使居民的房屋出现多处并且是明显的裂缝。这种情况下居民该怎么办呢?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吧,而具体的该怎么操作呢!需要及时的收集证据?还是找专业人事鉴定或是别的什么呢?? 谢谢各位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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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